1.在审计处的领导下,主持财务审计科的日常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遵照《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指导、督促财务审计科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审计处安排,组织、指导审计人员对教育事业费收支、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 根据审计处安排,组织、指导审计人员对主要从事经营性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 根据审计处安排,组织、指导审计人员对科研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 根据审计处安排,组织、指导审计人员检查校属各单位执行国家和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情况。
7.根据处领导安排,为学校有关部门提供财务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8.完成处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