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审计处工作职责
1、 审计处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加强对学校内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提高办学效益和经济效益。
2、 负责制定学校审计规章制度,参与研究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参与制订校内重要的财经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 依据内审服务第一的宗旨,为学校各部门提供会计、财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做出贡献。
4、 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5、 对学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 对校办产业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 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对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的预算及决算和批量购置家具、设备、材料等进行审计监督。
8、 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 接受科技处委托,对结项的科研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10、 客观、真实、正确地对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结论,监督检查经学校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11、 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12、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