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遵照《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学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
2、 对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进行监督。
3、 对图纸会审和单项变更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论证参与审计意见。
4、 对所有涉及到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实施审计监督。
5、 对需要重新定价或调价工程材料和设备实施审计调查。
6、 对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实施审计监督。
7、 对工程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实施审计监督。
8、 负责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
9、 及时了解收集基建市场工程造价情况,及时深入施工工地查看工程进展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10、 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基建、维修工程结算等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11、 完成处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