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审计处
审 计 通 知 书
经审通[2023]06号
关于对郑州轻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仁可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朱仁可同志并郑州轻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对吕晶等6名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郑轻大党组函〔2023〕42号)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对朱仁可同志自2018年10月至今以来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现场审计时间自 2023 年11月27日起为期60天,必要时可适当延长。请予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李雪峰
审计组主审:张全忠 简旭
审计组成员:王家变 杨仲霞 武婧 张钰
联系人:王家变,联系电话:86608297,18339261986
附件:经济责任审计提供资料清单
郑州轻工业大学审计处
2023年11月27日